法律问答

公司授权投标时,委托投标后,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死亡。

2020-04-18 09:19: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投标应注意以下问题:
      
    1、投标书的写作
      投标书的写作要求实事求是、具体清晰、准确准时。
        
    2、投标文件的送达。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投递投标书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达或委托代理人送达,以便获得招标机构已收到投标书的回执。
       
    3、招标文件的签收保存。
      招标人收到标书以后应当签收,不得开启。
      
    4、投标文件封面的制作规范
       
    5、其他须注意事项:
      
    (1)投标书格式、标段、里程是否与招标文件规定相符,建设单位名称与招标单位名称是否正确。
      
    (2)报价金额是否与“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投标报价汇总表”、“综合报价表”一致,大小写是否一致,国际标中英文标书报价金额是否一致。
      
    (3)投标书所示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书是否按已按要求盖公章。
      
    (5)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6)投标书日期是否正确,是否与封面所示吻合。
  • 分包人的责任:接受分包的人的连带责任。根据合同法原理,在分包合同关系中,分包人只与中标人有合同关系,而与招标人没有合同关系。分包人仅就分包合同的履行向中标人负责,而不直接向招标人承担责任。
    但是,由于分包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整个中标项目的完成及其质量,有必要适当加重分包人的责任,以维护招标人的权益。招标投标法作出特殊规定,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分包项目出现问题时,招标人既可以要求中标人承担全部或者一部分责任,也可以直接请求分包人承担全部或者一部分责任。
  • 施工员的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情况,应该被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雇主需要补足差额部分。
  •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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