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购买一处私人房屋。有农村房产证(上面盖有泗阳县人民政府公章),但与泗阳县房产公司办理的房产证不一样。开始卖方说有土地使用证,直到房屋装修完毕后卖方又说无土地使用证。后经本人多方了解,卖方确有土地使用证,只是不提供!本人用此效区房产证到泗阳县房产公司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负责此事的人说,必须提供土地使用证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可是卖方就是说没有,(在此房南方位卖方于一年前新建一宅,此房为1997年建的老宅)。现在卖方提出经泗阳县公证处公证。我不知购买效区房屋并且土地使用证仍然在卖方手中,公证是否有效?应该特别写明哪几点?谢谢各位律师回复!!! 本人购买一处私人房屋。有农村房产证(上面盖有泗阳县人民政府公章),但与泗阳县房产公司办理的房产证不一样。开始卖方说有土地使用证,直到房屋装修完毕后卖方又说无土地使用证。后经本人多方了解,卖方确有土地使用证,只是不提供!<p>本人用此效区房产证到泗阳县房产公司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负责此事的人说,必须提供土地使用证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可是卖方就是说没有,(在此房南方位卖方于一年前新建一宅,此房为1997年建的老宅)。现在卖方提出经泗阳县公证处公证。我不知购买效区房屋并且土地使用证仍然在卖方手中,公证是否有效?应该特别写明哪几点?谢谢各位律师回复!!!

2018-07-04 10:35: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怎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一)办理程序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至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评估收费
    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 在办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时,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办理公证,否则不能生效。主要是因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房屋拆迁中具有双重身份:一是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部门;二是房屋拆迁的被拆迁人
    作为行政机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人可以行使行政管理权,双方是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作为被拆迁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房屋拆迁合同的当事人,是拆迁人给予拆迁补偿的对象,双方是平等的关系。
    为避免发生争议时,防止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以权压人,保护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拆迁协议内容的公正,因此必须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而且拆迁时还须办理证据保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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