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是一张集体土地使用卡和村民住房地产卡。这怎么可能变成一张国有的地产卡。

2020-04-18 12:19: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证的区别:土地使用证是登记土地使用权利信息的,房产证是登记房屋信息的证件,二者在法律上没有必然的联系。土地使用证在国土局进行办理,房产证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登记。
    土地证是对个人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俗称。《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它,将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多数购房者从不关心,也未领到过。其实土地证和房产证一样重要。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 的合法凭证。
  • 首先看您要买的房子属于什么性质,从你的字面上理解应该属于单位产权,俗称大产权。如果是这样的话:
    您的收益是房价比较实惠,价格比较低;
    您的风险也会有一些,产权这个问题国家不一定会承认,如果自己居住的话,应该没什么问题,不过以后出售是一个比较大的麻烦。
    另友情提示:普通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
    至于能不能买,我无法帮您选择,只能说您自己选择。
  • 房产证更名办理需要材料: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出售的话就直接 签署赠与,那样子费用比较低点,如果以后还打算交易最好是到房屋交易大厅填写买卖契约,然后去房屋交易大厅过户,但是中间会出现费用:如果不满五年面积小于等于144的话,要收取差额营业税
    5.5%(市场指导价与原始购房价的差额),契税:面积小于90㎡的且是首套住房的话就是收取1%的,第二套住房的话就是2%,个税是1%。其他的都是小费用了。房产证更名也可以通过继承实现,那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 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
    (1)国家对农民集体全部进行移民安置并调剂土地后,迁移农民集体原有土地变更为国家所有。
      
    (2)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农民集体建制被撤销或其人口全部转为非农业人口,其未经征用的土地,变更为国家所有。
      
    (3)全民所有制单位和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兼并农民集体企业的,办理有关手续后,被兼并的原农民集体企业使用的集体所有土地变更为国家所有。
      乡(镇)村企业依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审批程序和补偿标准使用的非乡(镇)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 地,变更为国家所有。
      
    (4)全民所有制单位和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变更为国家所有:1)签订过土地转移等有关协议的;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使用的;3)进行过一定补偿或者安置劳动力的;4)接受农民集体馈赠的;5)已购买原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的;6)农民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转为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的。
      
    (5)全民所有制单位、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违反规定使用的农民集体土地,按照有关规定清查处理后仍由全民所有制单位、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变更为国家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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