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一个亲戚,是女的。她老公在北京做生意,已经有了人而且生了孩子,而且把财产已经转移了,所以起诉离婚。之前已经起诉了两次,后一次男方调节想给十万元了事,女方不同意,法院没判离婚。马上估计男方想提起第三次诉讼,现在女方想一直拖着不离,等男方那边等不及多拿钱出来再离。想问一下有拖着的方法吗?俩人有两个孩子,女方有轻微忧郁症

离婚
2018-09-20 14:47: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的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还有模糊的,则根据实践情况而定。
  •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第二次怎么做判离的机会大。如果确实想离婚,就要找出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或者其他符合离婚条件的理由。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1、不管你内心里否真正同意离婚,都不要在法庭上随便答应离婚。
    2、孩子与谁生活,你自己是怎么想的,如实向法庭陈述一点。
    3、家产合理分割,是每一起离婚案件都要解决的,这并不是难事。
    4、诉讼费一般最后协商承担。
    5、我擅长代理离婚、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等婚姻案件,经验丰富。
    6、从对方的起诉情况来看,对方打这官司是请了律师的,建议你也请一位律师积极应诉,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