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家人是一个精确的扶贫,在扶贫期间我的家人可以在银行贷款开始耕种,现在国家说这些搬迁后都卖掉了,房子要拆除,土地要收回,我想问土地和森林的搬迁不能改变吗?

2020-04-18 16:47: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是指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时,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地政部门经批准后依法收回用地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78条第1款规定: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人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专用土地论处。依据《土地管理法》第5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 你好,小产权房在拆迁守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 第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
    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第二,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
  • 土地资源归国家所有,甲方只能办理手续(并交纳土地使用费)依法获得使用权,用于发改委规定的建设项目,但无权专卖、租赁。乙方要在上面建商品房,必须持有发改委的建设许可批文,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甲方退还,乙方获得许可建设的接收。
    丙购买时乙方必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及商品房产权证。否则所有交易都是非法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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