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伙十多个人约两人出来随后那两人拿刀去的一去她们哪十多个人就拿刀和铁棒打那两人,之后那两人的在其中一个人把人的那伙砍死一个打受伤一个,那时候不清楚哪个人死后就送医院门诊救治没救回来之后他就自身警报投案自首了,问一下他的判多少年

其它
2020-04-18 17:07: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致人重伤二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有投案自首的情节,也能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了受害人谅解,依法应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处三年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可以同时宣告缓刑的。法律链接:《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1、交通肇事后,当场报警,并在现场等待接受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交通肇事事实的,才构成自首。
    2、交通肇事后,当场报警,并积极保护现场、救助伤者。到案后,如实供述交通肇事事实的,也可构成自首。
    3、如果只是交通肇事后现场报警,但未等待公安机关处理,也没有积极保护现场、救助伤者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 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通知,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 第九十五条 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本标准施行前,已作出鉴定尚未判决的,仍适用一九八六年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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