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本来应该买一辆银色的车,但合同只有两天,我可以要求换颜色,如果4S商店不换颜色,我可以要求退款。

消费者维权
2020-04-18 18:11: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购车前一定要签署《购车合同》,约定是全新车,保证无修理、无事故、没有使用过,原装非改装。购买二手车更要签合同,约定无(重大)事故、无水淹、行驶里程等。
    2、购车一定要到正规4S店(或者旧机动车销售公司)购买,不要通过各种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等中介购买、更不要从个人手里购买。因为4S店有固定资产、开一家4S店投资巨大,不会因为一场官司而逃跑,有赔偿能力便于执行。
    3、付款时最好直接通过银行卡等转账到4S店公司账户、不要支付到个人账户。开发票,要核对开票公司和签合同公司是否一致。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齐全合法一致。
    4、在发现所购车辆存在依旧重新、改装、修理过的情况下,及时固定、保存证据,及时向销售者主张权利,并且录音录像。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质监部门、工商部门投诉。并尽快聘请律师介入,完善相关证据,并于索赔起诉。
  • 购车合同是购车人与经销商签订的正式购销合同,是保证经销商与消费者双方权益的一个依据,签订购车合同是十分必要的。如果是旧机动车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必须要签订工商部门所监制的购车合同,就是我们所说的二手的车买卖合同,一式两份,交易双方各持一份,这份交易合同必须要由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才可以对车辆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签订买车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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