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问净贷款是否逾期。根据合同,除正常逾期费、管理费、年利率36%以外,我还包括罚款违约行为。这是合法的吗?我真的没有能力偿还一次吗?我是否欠一万元,逾期一年,利息加2万元?

2020-04-18 19:26: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借款本金中扣除。这是因为,贷款人的主要义务就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而且贷款人提供给借款人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不得从中预先扣除贷款利息,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预先扣除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则要按照实际借款数额来计算。这是由贷款人对借款人担负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的义务所决定的。
  • 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利息,在合同中或判决、裁定书中会有支付时间,违约金及利自的计算方式与额度、违约金支付标准利率的比率约定或判裁定项的,计算时间从到期的次日开始计算。有的合同或判决裁定也会约定或判决裁定计自起始日期的。
  • 民间借贷利息与逾期利息可以同时主张,但不能超过年利率24%。
    《合同法》: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
    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
    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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