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钱给朋友,我不写债,我会给钱,他不还钱。

2020-04-19 11:07: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1、借条以借款人手写为佳,但要注意书写规范。借条打印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容易伪造。借款人签名同时应按手印。借款人的信息一定要写清楚身份证号,并要在书写借条时要求借款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2、借款发生的日期—定要写清楚,最好精确到日,可以在借条中约定还款日期,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人可随时主张返还,约定了还款日的,需在还款日届满时,方可要求返还。还款日届满仍未返还的,出借人应在三年内起诉,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3、借款金额要同时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并写清币种,如“人民币100000.00元整(人民币拾万元整)”防止持有借条的人篡改。

    4、款项的交付尽量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可以在借条中明确对方收取款项的账号和转账日期。对于转账,可以备注借款的用途。如金额较小,现金交付时应在借条中注明双方的借款是通过现金交付的。无论哪种方式,都要求由借款人书另外书写已经收到款项的收据。借条只能证明双方之间有借贷合同关系,不足以证明借款人已经履行了交付款项的义务。

    5、如果借款人是已婚的,最好取得配偶的签名,对于债权人而言更有保障,以避免一方以不知情为由拒绝承担还款义务或是在法院执行,一方将财产转移给配偶导致无法偿还。

    6、借条出具后,应同时收取借款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复印件。

    7、如果金额较大,可以请律师或第三方见证,并签名。
  • 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

    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
    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
  • 没有写欠条的债务可以追讨,但是不太好追回。  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是债务人未出具欠条,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要回欠款:
      第一,直接找债权人协商,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找中间人从中调解,达成书面的还款协议或者直接还款;
      第三,收集其他的欠款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或者双方交易的记录等去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还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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