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解释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后来一部分连劳务派遣都没有的老员工状告单位,我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种情况算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吗?这种情况能要求单位赔偿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9-20 18:19: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务派遣中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
    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3.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4.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5.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用工单位的义务
    1.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2.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3.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4.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5.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6.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7.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三)劳动者的权利
    1.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四)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权利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务派遣员工有哪些好处,  
    1、更多选择就业机会  可以充分体现个人的择业自主。由于个人的人事关系全部建立在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满,能够毫无障碍地进行流动,重新选择更能发挥自身素质的工作岗位。劳务派遣公司广泛的职业信息渠道为求职者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在不同职位流动和比较中找到合适的工作。如劳动者回到派遣公司后,派遣公司可以根据劳动者的求职需求,重新安排工作。公司现在已经和20家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安置各类人员2000多人,有着丰富的用工资源,可以进行广泛的工作调剂。  
    2、更好保障合法权益  在劳务派遣合同期内,劳务派遣公司成为用人主体,在对个人的报酬、待遇的执行中,能够严格按国家的法律、政策进行操作,最大限度地保护受雇员工的各项合法权益。劳动者个人与企业在雇佣关系处在弱势,劳务派遣公司则能够有效监督用人单位规范用人制度,为外派员工提供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合法权益得到应有保障。  
    3、更能发挥个人才能  个人实行劳务派遣后,个人可以合法建立多元劳动关系,在不影响原有工作前提下寻求更多发挥自己才能的机会和空间。  
    4、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公司保证每月按时把工资足额直接打到每位劳务人员的工资卡,不会克扣员工的任何费用。
  • 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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