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去世后,我发现她有多张信用卡,欠了更多的钱,我不知道有很多银行卡拖欠。现在银行打电话给我,委托给我打电话的银行,我告诉他们,光达说起诉我,一个多月没收到传票。如何处理这个问题?现在我不知道老婆拖欠了什么钱,记录。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19 18:17: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信用卡若出现了逾期,千万别急于注销
      由于工作繁忙或其他原因,一时疏忽忘记还钱或少还了几元钱,而让手头的信用卡出现了逾期,千万不要急于注销信用卡,这样可能会被银行认定为“恶意透支”。市民应采取正常使用、正常还款的方式,避免出现新的逾期。
    银行在判断一个人的信用状况时,通常考察的是这个人最近的信贷交易情况。如果只是偶尔逾期还款,此后都按时、足额还款,这足以证明其信用状况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银行在市民贷款时也会酌情放贷。
  • 被信用卡套牢的年轻人,建议你借钱直接还完,因为信用卡的滞纳金非常高,你若最低还款不还,几个月后还款总金额会较高。你涉及的金额不大,银行起诉的可能性小,但也不能排除。
    你至少要保证最低还款,能一次还清最好,以后再也不要用了。提醒:要根据自己的收入决定自己的消费,不要盲目消费,改变不良的消费习惯,否则麻烦多多。
  • 关于被银行起诉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数额在1万元以上,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