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担保人,贷款人跑了,前两周我向银行反映了情况,银行上周说冻结贷款人的公积金,一周过去了,我现在该做什么,等银行起诉?(我不知道我签约的时候是什么,合同是错的,只是为了欺骗)。

2020-04-19 22:15: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仅是因贷款还不起跑路,构不成犯罪。
    拖欠贷款被法院起诉判决后,如果贷款人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归还,情况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当然,确实没有能力偿还,不会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贷款人跑了如果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按下列方法处理:
    1、连带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或者对办证方式未约定、约定不明确的保证。  
    2、如果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期限内承担担保责任,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判决还款。  
    4、对于担保人的唯一住房,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可以予以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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