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所私立中学工作了两年,现在学校被停学,成为一所中学,有十几名教师从新工作,请问,根据新劳动法,我们应该得到两个月的实际工资补偿?我就读于一所公立学校,不应该得到两个月的补偿?我们的劳动合同是在2009年7月31日之前,学校应该发放7月的工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20 08:50: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 职工需要提供公司实际支付工资的证据,以实际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劳动合同中不写工资金额可以吗?不可以,工资金额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当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因此,只写《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比较笼统,为避免纠纷,应明确劳动报酬金额或计酬办法为妥 。用人单位违法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讨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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