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是一名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现场坍塌,导致我父亲从腿部跌落,造成腿部粉碎性骨折。现在施工现场业主和承包商负责人没有提到任何赔偿。

2020-04-20 09:57: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包工头不具备用人资格的,应将发包单位即建设单位列为被诉主体,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2.根据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建筑单位、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3.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4.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5.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工地摔下工伤索赔流程如下:联系单位做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下达且伤情稳定做劳动能力鉴定
    费用报销(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社保支付)
    离职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社保支付)
    具体的标准可以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 工地骨折赔偿属人身损害赔偿,当然包括残疾赔偿金
    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依照法医学的鉴定标准,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分为十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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