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之前我老公跟一个女人有不明不白的关联,人们有吵架离异,之后他跟我写了责任书说他之后跟哪个女的不再联系,假如他再跟哪个女的有往来他就同意净身出户,外边的负债均由他一个人担负,如今他一不小心抓到他跟那女人去开房间,请问一下,他向我写的这一份责任书有法律法规实际效果吗

2020-04-20 10:03: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内与他人同居,离婚时不是必须净身出户。婚姻法没有这样的规定。这类案件通常由于证据不足,人民法院都不会认定非法同居。即使认定了,按照法律规定也只是赔偿无过错方精神损失,通常也就是几千元到几万元的数额,而不是判过错方丧失全部的共同财产所有权。
  • 你好,合法婚姻内形成的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跟有无鉴字并无必然联系,也就是说不鉴字不等于不用承担,要看相关债务形成的具体情况,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妻子是可以不用承担的,反之则要承担的,当然不用承担这同样需要相关证据来证明的。现在既然原告方已申请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本律师建议你们立即聘请律师介入了解具体案情,以便从法律的角度最大限度的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如果有需要,可以与本律师取得联系进行面谈。
  • 同居个人债务认定:“解除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那么,同居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要认定为同居期间双方的共同债务,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款是用于同居双方的生产、生活。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方面的证据应当由债权人负责提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第1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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