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们家坐落于市郊,归属于集体用地特性,立刻遭遇动迁,到小区咨询一下,说成动迁只给农田上的工程建筑给与赔偿,而农田是无尝征用土地的,我想问一下是那样吗?人们宅基证上的总面积有200平方米,而自留地有1000平方米,是否这也没有赔偿呀?

2020-04-20 12:51: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集体土地拆迁时没有补偿标准的。
    从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来看,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在性质上属征地拆迁的范畴,因此适用的是土地管理法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规定,与城市房屋拆迁适用法律不同。
    土地管理法对耕地征用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进行了规定并有具体的计算标准。但对因土地征用而引起的农民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拆迁却没有补偿标准。“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到目前为止,我们还看不到有些什么拆迁补偿政策。
  •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如下:
    合同编号:_____  
    甲方(征用方):_____  
    法定住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通讯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联系人: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 自留地和承包地的区别在于自留地是一历史概念,指的是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 1979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集体土地一律采取了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个人原有的自留地全部纳入实行承包经营的土地范围承包地简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即承包地。
    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时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