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想买小红本房,全产权年限,想变动成自己的名字,怎么办理。与前居家,怎么办理买卖办理手续沒有顾虑

2020-04-20 19:53: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产权变更一般需要经过四个手续:
    1、申报。房屋人(包括共有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权登记。
    人申报时应当填写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房屋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等有关证件。
    2、调查。房屋管理登记机关在接到申请后会对房屋的权属、性质、房屋坐落、四至、面积等进行具体调查。
    3、审核、公告。房产管理登记机关依据房屋权属调查的结果,对房屋的权属、面积,用途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将审核的结果予以公告。
    4、注册登记、颁发房产权证。公告期满,如果没有人对房产申请登记提出异议,房管机关就会进行注册登记并发给房屋权证,对共有房屋除发给共同推举的执证人一份房屋权证外,对其他共有人会同时颁发房产共有权保持证。
  • 劳务派遣变更名称许可申请需要提供纸质书面申请资料,还需法人签字等变更公司名称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原劳务派遣许可证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原公司章程
    6、公章。
  • 房产证的交易手续费:  
    一、房产证过户费用中卖方应付的费用:  
    1、交易手续费:自今年3月1日起,交易手续费由原来按套收取改为按每平方米计算,即每平方米5元,卖方承担50%的费用。  
    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
    0.05%缴纳,卖方承担50%。  
    3、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
    0.75%计算,可由买卖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由买方承担,但不排除卖方承担的可能性。  
    4、中介费: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
    0.5—
    2.5%计收,卖方一般支付
    2.5%。  
    5、过户手续费:每套50元。  
    二、房产证过户费用买方应付费用:  
    1、交易手续费:自今年3月1日起,交易手续费由原来按套收取改为按每平方米计算,即每平方米5元,买方承担50%的费用。  
    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
    0.05%缴纳,买方承担50%。  
    3、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
    0.75%计算,可由买卖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由买方承担。  
    4、权证印花税:每本5元。  
    5、登记费:如果房屋属于个人产权,每件收费100元;如果房屋属于其他产权,每件收费200元。  
    6、中介费: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
    0.5—
    2.5%计收,买方一般支付1%。  
    7、过户手续费:每套50元。  
    8、维修基金:根据所购房屋的实际情况计算。  
    9、其他相关费用:如果牵扯到房屋评估、咨询等,还要收取评估费、咨询费等,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房产证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可免征营业税,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含90平米)住房,契税税率由原
    1.5%下调到1%;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同时居民首次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并可享受下浮30%的优惠利率
    4.158,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至
    3.87。
  • 您好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两人从此形同陌路! 至于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至于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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