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通过中介在北京买房,交付10万元的预付款和全部房价的30%的预付款,共计170万。 之后,自己的社会保障不到5年,发现没有购房资格,想解除合同。 购房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20%,我应该承担多少违约金,该怎么办?

社会保障
2020-04-20 21:57: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计算大致有两种方法:
    1、以逾期天数为基础,约定一个固定的万分之几的比例来计算,在逾期付款和逾期交付的违约金计算中采用了这种计算方法;
    2、约定一个固定的百分比来计算违约金的数额。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关于专项培训服务和保密条款的特别约定,不能因其他任何事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这是一条强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除“专业培训和保密条款”外,任何事项不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  不过,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整个劳动合同的效力。对于其他条款,双方仍应诚实、认真履行。至于劳动者该不该承担违约责任,依据《劳动法》第
    24、31条规定,劳动者在与公司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提前30日书面请辞,后因公司未答复才离职,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 购房合同是你和开发商买房时签订的合同,以后凭这个办理房产证。
    借款合同是办理贷款时,和银行之间发生的合同,只用来办理贷款。购房合同解除以后,购房者还是必须要偿还贷款的。
    由于购房合同被解除,开发商从买家处取得的所有购房款项均应返还买家。然后,买家应依据《贷款通则》第32条第5款: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的规定,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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