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楼主。 和对方争吵,对方先下手,我还手。 对方两个人打了我。 后来,四个人打了我,第一次还手。 在那之后,两次都没有还手。 我想是皮肤外伤,他们中的一个是轻伤,头破了,耳膜穿孔,不是我引起的。 怎么判断,是对方需要证明是我引起的,还是需要证明不是自己引起的,我需要承担多少责任?

暴力伤害
2020-04-21 07:19: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出卖血液造成伤害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这些规定属于拟制规定,而非注意规定。
    (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故意伤害轻伤一级会判刑。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赔偿与判刑是两个不同的处罚。赔偿属于民事诉讼,判刑属于刑事诉讼。故意伤害构成轻伤属于刑事案件,致人轻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积极赔偿和受害人和解签订和解谅解书,有利于减轻刑事处罚。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