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怀孕6个月丈夫出轨准备离婚,离婚后离婚前的标准证还能用吗? 丈夫出轨了,我可以要求他赔偿精神损失吗?

离婚
2020-04-21 07:3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其次,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你好,可以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要求。
  • 您好可以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