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接近退休年龄,不能用贷款买房子了,想用女儿的名字买房子,付了首付,用贷款付了钱,现在女儿结婚了,用什么方法证明这个房间是女儿一方所有,两人不成为女儿和儿子的共同财产? 我该怎么办? 请回答。 非常感谢你

2020-04-21 07:55:01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一人一半。但是鉴于该房产是经济房,没到上市交易期,一般不允许转让,只有使用到上市交易期满后再转让。转让后所得价款扣除购房借款部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儿子是成年人,也出了部分购房款,那作为家庭成员也可以要求分得部分。
  • 如何划定同居时的共有财产?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主要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等。同居前或解除同居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属一方所有的财产,或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 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需要说明的是:婚后贷款购房,无论是个人支付房款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款,也无论是一方偿还贷款,还是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均不影响房屋共同财产的形成。

      如果离婚时贷款已经还完,双方按市场价值平均分割即可,房屋市场价以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

      如果离婚时贷款尚未还清,双方应当平均分割房屋净值,房屋净价值为离婚时房屋市场价(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减去未还款本金(不含利息)。
  • 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一人一半。但是鉴于该房产是经济房,没到上市交易期,一般不允许转让,只有使用到上市交易期满后再转让。转让后所得价款扣除购房借款部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儿子是成年人,也出了部分购房款,那作为家庭成员也可以要求分得部分。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 按揭购买按揭的二手房的交易程序:
    (一)委托赎楼公证
    ①权利人身份证明 ②历史还款记录 
    ③产权证明(房产证、预售合同、按揭合同)
    ④委托赎楼协议 ⑤全权委托公证书 ⑥供楼存折
    (二)申请按揭
    ①成交协议 ②评估报告 ③买卖双方身份证明
    ④房地产证  ⑤卖方收款帐户 
    ⑥买方收入证明 ⑦首期款证明
    (三)过户
    ①产权转移申请登记表 ②房地产买卖现售合同
    ③买卖双方身份证明 ④房地产证 
    ⑤如有委托:委托公证书、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交税、领证
    ①过户回执 ②过户税费票据 ③权利人身份证明
    (五)办理抵押登记
    ①抵押登记申请表 ②抵押合同 
    ③权利人身份证明 ④抵押登记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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