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根据公司注册时间的要求,注册资金于16年12月提交,合伙人已于15年6月退出,但迄今为止他没有履行退出手续,公司处于休业状态,能直接解除股东权利吗? 新变更股东吗?

2020-04-21 09:42: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
    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认定,可以委托相应的审计机构对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对股东除名应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股东会决议,因除名事项事关重大,故招开股东会议,对股东除名事项进行表决,该决议以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被除名股东未出席股东会议,应及时将该决议通知被除名股东。
  • 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是要进行结算的,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 关于股东退出手续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股东退出的方式主要有下面的情形,
    1、协商退出;
    2、单方退出。具体的法律程序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或公司减资的方式将您的出资取回,至于是什么手续,若采取股权转让方式,就要按照股权转让的要求进行,简单说来,若为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就是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看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之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公司变更的登记。如果是减资的方式就按照减资程序办理,减资相对复杂,要有相关决议还要办理公告,之后进行登记变更。
  • 注册合伙企业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需符合公司法律的相关规定。
    特殊行业公司注册资本需符合行业法规中关于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
    3、书面合伙协议合伙人之间需签订合作协议,并报工商局备案。
    4、企业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合伙企业名称必须符合公司法律的规定,且经过工商局的核名程序,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财务人员合伙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注册时,需提供财务人员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及财务上岗证的复印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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