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一位前同事借了我3500英镑,然后借了我的身份证付了一部手机,一个月345英镑,一共24英镑,现在我不还信息,我只知道她的名字和哪个省,而她的微信,付宝已经付了她2000英镑的证书,请问是否有可能收回它。

2020-04-21 12:1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期支付就是把费用分成几次支付,同时支付相应利息的支付方式,分期支付在很多方面都可以用到,分期购车手续费计算每个银行的手续费收取都不一样,具体情况,以招行为例。招行信用卡购车分期手续费是分摊收取的,具体是按公式“每期手续费=分期总金额*分期手续费率”来计算。其中,“分期手续费率”标准为:目前一般车型手续费率为12期
    5.5%,24期
    10.5%,36期
    14.5%,不过不同车型分期手续费率标准不同。另外,采用招行信用卡分期买车,首付最少30%-50%。
  • 办理信用卡不可以借他人身份证办理,,只能用本人身份证办理
    办理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证件:

    1、国内居民,只需要提供:填写完整且亲笔签名的申请表、身份证明文件、居住证明文件、收入证明文件;

    2、外籍人士和港澳台人士还需另外提供:外国人居留许可证(居留事由必须为就业)或外籍人士/港澳台人士就业证;
    3、如果您是私营业主,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显示申请人姓名、企业名称和开始经营日期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如果想申请额度比较大的信用卡,需提供良好经济实力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银行贷款户(信用良好,逾期不超过60天)或存单复印件等。
  • 购买商品和劳务的一种付款方式。买卖双方在成交时签订契约,买方对所购买的商品和劳务在一定时期内分期向卖方交付货款。每次交付货款的日期和金额均事先在契约中写明。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是指在合同订立后,买受人按照合同约定分期向出卖人支付价款。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本质特征在于,买受人不是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而是按照约定期限分批支付价款,这是判断某个买卖合同是否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主要依据。  但是否只要付款是在不同时间段的买卖合同就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这涉及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分期”的理解。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分期”,指的应当是分几个不同期限,例如,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合同款项分十二期付清,每期于每月最后一天付清,从签订合同的当月开始支付。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所分期之“期限”的特点是确定能够到来的,这就区别于“条件”。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特征:标的物的先行交付性。分期付款买卖是“物先交付型”买卖,即出卖人将买卖标的物一般在买受人第一次支付价款时即刻交付给买受人;价款的分期给付性。
    买受人的价款是按一定的期限分阶段支付的,即买受人在占有标的物之后,需分两期以上的次数支付价款,否则则不属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一种,是指与所有权保留这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详言之,就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买受人虽先占有、使用标的物,但在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特定条件成就之前,出卖人仍保留标的物所有权;待条件成就后,再将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