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的说他没完婚,随后我跟他相处了,之后发觉他结了婚,随后他媳妇找到我,男的也要跟我纠缠不休,说为了孩子离异,假如没理他,他就用死来威协我,他媳妇他亲人一次次闹我,,四处张杨我,我想问一下我能告媳妇吗?
-
《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 你姐姐的情况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可以不退还彩礼。威胁人身安全可以报警。
-
如果是有
证据证明你确实是被胁迫结婚的,你可以到民婚局婚姻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如果是受威胁离婚的,不属于赔偿情况,我国
婚姻法规定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第一,
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第三,实施
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威胁离婚不属于赔偿范围。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