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去年有人叫我做让步,买让步,买了一套茶具只有49元,我买了,今天有人打电话说我买了茶超过1980元,没有给钱,他是一家寻债公司,他被委托还债,他还说了很多恐吓,要我小心点该怎么办?

其它
2020-04-21 14:29: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委托讨债公司的委托合同约定的部分条款是否有效
    在委托讨债的合同中约定“商账催收不能使用武力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讨债,如有这样的行为则与委托人无关”此条款的效力如何?委托合同中虽有这样的约定,但并不能完全摆脱因“以非法讨债给债务人造成伤害”的法律责任。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中的约定只对合同双方有约束力,对于合同之外的人没有约束力。
    从另外一个方面讲,做出这样的约定,说明你已预料到受委托的人对于债务人可能采取非法手段索债。如果你对受托人非法讨债的行为确实不知情,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但还是存在民事责任的风险。
  • 接到恐吓电话的情况并不少见,这有可能是你自己的电话号码泄露出去了,别人想用来欺骗你。如果你不知道该怎么办最好就去报警,警察会去处理的。 为了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不要轻易向非正规的单位、网站、个人提供个人信息。
    同时也提醒各信息采集单位、企业、公司等相关单位注意对收集信息的保密,防止违法人员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违法活动。 这也是减少恐吓电话的一种预防措施。
  • 委托代理讨债的注意事项
    实施委托代理讨债,应该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代理人应是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精明强干,具有一定讨债知识或优势的公民或法人。
    (2)代理权限应当明白无误。
    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活动的结果是被代理人全部承担的,因此为避免发生纠纷就必须明确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权,可以口头表示,也可采用书面形式,凡重要的委托授权应采用书面形式。
    即签发“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期限,并应有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法律要求公证的,还应进行公证。
    (3)被代理人应随时了解和掌握代理活动的进展情况,以便及时进行讨债的指导和监督,纠正可能发生的越权代理、违法讨债,避免发生经济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