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子的公司为了运营向朋友借了很多钱,但之后不能开车,因为公司不景气不得不倒闭,借钱的人追上了家,找了儿子。 没有儿子。 儿子曾和我住在一起。 只要让我们偿还父母的债务,儿子应该向父母还债吗

2020-04-21 19:3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儿子未成年的话,父母就要还。已经成年的话父母就无义务还了。我国法律中是没有脱离父子关系这种提法的,他们永远都是父子,任何形式的脱离关系都不会获得承认。另外你们要注意他欠的是什么债,正当债务就必须还,如果是非法债务,比如赌债,这个可以不还,但是要经过法院裁定,而且那些赌徒都不是什么善类,即使有法院裁定他们也可以用其他手段要他还,总之这是惹了一身麻烦了。
  • 儿子是成年人,属于行为能力责任人,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父母对成年子女没有监护权,没有代替成年子女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除非父母作为继承人,在成年子女死亡后继承死者遗产,就需要承担遗产价值以内的债务清偿责任。  夫妻婚姻期间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共有债务,需要当事人夫妻一起承担偿还责任。
      《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儿子欠钱父母有责任还吗?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关键是看儿子是否是完全民事能力人
    一、如果儿子是未成年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满18周岁,这在法律上称之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下,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父母是儿子的法定监护人,儿子的债务,父母有责任归还。
    当然,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一个人已年满16周岁,能自食其力的,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如果儿子是成年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那在法律上已经称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是什么意思?就是能独立地承担民事义务,独立地行使民事权利了。既然是独立了,此时,父母自然就没有法律义务来替儿子还钱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