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2003年,我们的房子买了一套单位在房子里换房子,当木棚是礼物的时候,房产卡没有指定木棚的房间,当时没有买房子买合同。房屋拆迁,原主人说房子是单位给工人,以前只答应使用,现在我们要求木棚拆迁赔偿,这是合法的吗?

拆迁补偿
2020-04-21 19:41: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补偿的安置房是在集体土地上还是在国有土地上。如果是在集体土地上的话,属于小产权的房子,不能办理产权证,买卖的话得卖给本村集体组织的原先成员。
    如果是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得买卖,可以直接卖给国家。
    如果是商品房,有产权证,能办理过户的话,可以自由买卖。
  • 土地证是土地拥有权的一个象征。一般是要有土地证为好。以防万一嘛虽然现在土地证的作用几乎很小,但不保住那天一下子土地证的作用就大咯呢而且需要注意的是没有土地证和没有办理土地证是两回事情。没有办理的话是可以办理的,没有的话那么就真的没有了。如果不是两证合一或者三证合一的房子的话,从私人手里购买的话很容易买到小产权房,这一点需要注意。所以说没有土地证还是不怎么把稳虽然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但是对于买房的话还是小心驶得万年船。
    1、有房产证、土地证的话是最好的,而这就是所谓的两证合一,而三证合一就是房产证、土地证、契税证、而三证或者两证都拥有的房子价格方面就自然会高些。
    2、土地证对于现在的政策的话印象不是很大,知识对开发商比较有用,一般一栋房的话都有一个总的土地证。很少情况会说没有土地证的,绝大多数是没有办理而已。补办就可以了。
    3、小产权房的话和没有土地证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应该区分开。
  • 你好,这位朋友,依据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被拆迁房屋的用途来分,可以分为住宅房屋、非住宅经营性房屋、公益事业用房。就你而言,现在遇到的问题是住宅房屋与非住宅经营性房屋的择定问题。
    因为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3条的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除给予住宅房屋拆迁补偿的范围外还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根据当前我国城市房屋登记的相关规定,房屋登记簿内容中有关于房屋的规划用途。
    如果实际用途与原始用途不一致,应以登记簿上的规定为准(房产本是以据登记簿核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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