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事宜,由于男方对女方的不信任不理解争吵时对女方的打骂行为,女方想提出诉讼离婚,男女方之间育有一儿一女孩子还小,想问能不能拿到小女儿的抚养权,女方有固定工作固定收入,谢谢

离婚
2018-09-21 09:57: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你是男方或者女方,
    1.有经济实力;
    2.子女随你生活较长;
    3.和你爸妈生活较长;
    4.你无上述的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
    5.无不良习性;
    6.其他,子女和你一起生活有利的条件。则获得子女抚养权的机会很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