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66多岁的老人拿着扫帚多次挨打后,抢着扫帚时摔倒,41岁被打时,挨打者被扫帚打,挨了打,扫帚被制止,回到了两拳。 现在打人的人在医院的脑中流血。 律师被打的人是正当防卫,防卫的人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其他费用怎么计算

2020-04-22 09:56:16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如果不法侵害人属于未成年人,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一样适用但不要超过必要的限度。
    正当防卫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防卫必须适当适时。
  • 《民法通则》第128条的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侵权责任”。
    正当防卫是指当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人身或其他利益受到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人所采取的一种防卫措施。
    本质上,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自卫权利,是公民依靠自身力量抵抗不法侵害的法律保障。但是,正当防卫也必须遵守法律设定的限制条件,不能任意行使。首先必须以不法侵害行为存在并在进行中为前提;其次应该具有必要性(手段上没有别的办法)和紧迫性(时间上来不及用其他合法方式);再次,实施的打击对象必须为不法侵害人,保护的是合法的利益;最后,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以能制止侵害从而保护合法利益为限度。
    如果不满足这些要件,就会演化为违法行为,需承当责任、赔偿损害。
    作为被主张承担侵权责任人,需要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据材料,否则很难被法院认定为正当防卫。
  • 防卫过当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管辖
    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即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   未成年人实施正当防卫,同成年人一样不承担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  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  
    一、具有如下特征:  
    (1)不法侵害事实根本不存在,行为人误认为存在;  
    (2)行为人是出于防卫的意识,实施防卫行为;  
    (3)行为人防卫行为造成了无辜者的损害。  
    二、应负的刑事责任。  
    (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防卫过当”,行为人应当对过当的结果负责,可以比照防卫过当来处理。责任比第一种轻一点;  
    (3)主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不可能预见到,所采取的手段方法也无不当之处,应属于“意外事件”;  
    (4)行为人既是假想防卫,也是提前防卫,主观过错应属“故意”。
  • 根据司法实践,对防卫过当行为裁量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时,应综合考虑以下情况:
      
    (1)防卫行为的起因;
      
    (2)防卫所保护利益的性质;
      
    (3)防卫过当所明显超过限度的程度及造成危害的轻重;
      
    (4)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当时的处境;
      
    (5)造成防卫过当的原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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