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丈夫没有结婚证。 有一个简单的婚礼。 我们结婚的时候,因为还不到18岁所以没有结婚证明,我们是相亲结婚。 我们现在有了孩子。 因为我们性格不合。 我现在想和他离婚,我想要孩子和我。 孩子现在还不到四个月。 我该怎么办?
-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婚外情属于导致离婚的原因中一方的过错,因此在出现婚外情的情况下,法院通常情况下会要求过错方给对方一定的精神损失赔偿,但是关于子女
抚养权的问题,还是应当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如果不能打城协议的,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对子女成长有利的一方一般情况下会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