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把我孩子的户口带到转移地派出所的户口室,可以查一下她那年报户口的出生证明吗?

2020-04-22 11:42: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后两个月内需向该新生儿出生的助产机构提供新生儿父母结婚证、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及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信息登记卡》。
    超过两个月,需向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提供母亲分娩单位出具的病历信息复印件(盖公章)及《出生信息登记卡》(盖公章);父母户口簿、结婚证和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
    超过当年申办,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申报落户证明》。无《未申报落户证明》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只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正本。
  • 关于领养孩子入户登记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满足领养条件的市民需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首先,带着身份证去原籍地的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填写好申请后,人才市场会给你开具调档函和人才流动审批表;n带着身份证、调档函和人才流动审批表到湖北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档案迁出手续,就业指导中心会将你的档案通过机要的方式寄送到原籍地人才市场,同时会给你开具同意迁出的证明;n等到档案邮寄到原籍地就业指导中心之后,你拿着身份证和就业指导中心开给你的证明,去原籍地人才市场签订档案托管协议即可;不必非要本人办理,可以出具委托书,授权他人协助办理。
  •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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