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是2000年结婚的。2001年生的儿子。我和我对象是2000春天经别人介绍认识,当年农历10月结婚并且过的门。结婚头两年感情还行,从03年非典那年不让出去干活挣钱,他就变坏了。03,04,05年这三年他以为我弟弟找工作,办农转非户口的事从我爸妈家多次拿走了四万多块钱。还有他同村一家也是以找工作为由拿走了人家8千多,05年冬天我爸和他同村那人说不办了,想把钱要回来,可是我对象他不但没把钱还给他们,而且他还跑了不知去向,也不知道这些钱是真办事了还是他花了,什么也没说就走了。一直到07年夏天我才有他的消息,为了孩子我原谅了他,让他好好挣钱把钱都还了,可是他说钱他没花,让他找办事的那个人他又不找。他还是不好好挣钱,一句实话也没有,就这样到了08年夏天我感觉在这样下去不行了,我就和他说我去莱芜打工。如果你想和我一起过日子,就和我一起去打工。我是夏天来莱芜的,他是阳历十月份来的。正好鄂庄煤矿招工,他被招上了,可是他还是不好好上班,一个月上几个班,09年五一以后直接不上班了,这期间一直欺骗我,我实在受不了,就想和他离婚,可是他不同意我就把赶出去了。到现在他也没回来,也没给我和孩子一分钱,

2018-09-21 10:33: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起诉离婚,原告起诉离婚应担负的举证责任

    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
    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自己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五、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如果举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等,应承担不利判决的后果。
  • 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全部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据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 如果只是你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
    你就只能诉讼离婚,但诉讼离婚耗时较长,程序复杂,并且如果不存在法定离婚的情形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小,需要二次诉讼才能把婚离掉(法定离婚情形: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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