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丈夫于1996年、2002年去世,我的妻子、我的丈夫和我的祖父,我的祖母公证,我的岳母所有的财产,2003年,我的岳母再婚,想咨询,这个财产有我妻子的前妻一份拷贝?现在想要我的丈夫,我该怎么办?
公证
2020-04-22 19:21:55
律师解答共有6条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
夫妻共同债务
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法律依据: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婚姻法》(2001修正)第十九条 【
夫妻财产
约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你好,你要注意保存证据比如报警或到医院诊治或者找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调解,如果长期殴打构成家庭暴力的话,在离婚诉讼时可以向对方主张精神
损害赔偿
,以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委托律师起诉离婚,本人专业婚姻律师,需要联系我。
死亡赔偿金应由第一顺位
继承人
协商分配,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流程分配。第一顺位
继承
人分别有死者的父母、子女、配偶。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
遗产分配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遗嘱是
自然人
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
民事法律行为
,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你好,你要注意保存证据比如报警或到医院诊治或者找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调解,如果长期殴打构成家庭暴力的话,在离婚诉讼时可以向对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以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委托律师起诉离婚,本人专业婚姻律师,需要联系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父母有权不给儿子继承家产吗
4229
公公1996年去世,2002年我的继母,我的丈夫,还有我丈夫
你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王丽玉律师
广东恩慈律师事务所
遗嘱可以自己写吗?
01:47
2345
遗产继承人可以放弃部分遗产吗
遗产继承人
同一遗产继承顺序的继承人遗产应该怎么分
遗产继承顺序
你好!我丈夫的房地产,丈夫死于1995年,丈夫死于2013年
她哥哥没有权利继承,你和你的孩子有权利继承。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齐冬梅律师
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
老公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
01:42
2345
财产继承公证要多久?
976
我和我的妻子有一个女儿,出生于我的前妻和她的前夫,已经去世,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债主住到欠债人家里怎样处理
债务追讨
145
债务转让怎样操作才是合法的
公司债务
70
债务人死亡了该起诉谁
债务追讨
95
债务人的财产有哪些
债务追讨
40
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如何处理
公司债务
35
债主住在欠债人家里的犯法么
债务追讨
55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天门律师
武汉律师
襄阳律师
荆州律师
宜昌律师
恩施州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