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离婚,有三个女儿,我告诉他们我要一个,他要一个,一起养一个,对方不同意也不同意,一直拖拖拉拉的,怎么办现在不要孩子,法院会对我下判决吗?

离婚
2020-04-23 17:53: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想要孩子需要起诉,可以不给。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不因孩子与谁一起生活而改变。如需帮助请与我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