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书上写的借款人逾期未能偿还的担保人偿还的,现法院判断担保人为了一般担保责任必须在6个月以内追究担保人的责任,6个月以后担保人不承担担担保证责任。 但是现在借款人没有任何资产,被黑名单吸引。 不追究担保人的责任,债务基本上就是死帐。 拜托你丈夫有没有好的解决方法。

2020-04-23 19:47: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有一般责任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类型,您必须确认您承担的是哪一种保证责任。一般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可以要求债权人先起诉债务人,只有在债务人已经清偿但是实在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担保人就剩余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承担任意比例的债务,或者要求担保人承担全部的债务。
  • 您好,只要是债务人有按时返还借款,那您是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如果所担保的债务没有按时还款,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这时还要看是一般的保证人,还是连带的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也有所不同。
  • 在担保合同上签了字的话,需要承担担保责任。至于连带还是一般责任,看合同约定,未约定视为连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