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我有一个好朋友,由于对这个问题的冷静考虑,造成了麻烦,叫人停下来打人,被殴打报案,经过咨询,医疗费用补偿等一切费用,还答应人们一个非常不合理的要求。这件事已经一年八个月了,能起诉吗?我的朋友盖做什么?

2020-04-23 20:1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要求对方赔偿。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
    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