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住在二楼,一楼的厨房地板滴水,怀疑是我的水管漏水。问题是我家装修从来没有搬过水管,地砖也是开发商,现在无论如何,开发商,我们都不在乎,我们没有画。而且地板催促我进行维修,请这是我的责任,我应该负责。

2020-04-23 20:13: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经房屋 2/3 业主同意后动用维修基金对房屋进行维修。如果 房屋业主中多数业主不同意动用维修基金,业委会或者位于顶楼的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房屋业主维修漏水的屋顶,败诉的业主将承担诉讼费和其他经济损失。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具体的各地会有相关的地方性文件法规对闲置房屋物业费采取一定的减免。地方不同,减免金额不一样。
  • 首先要看物业的责任在于是否尽到了管理义务。
    如果物业按照规定安排的安保人员巡视;进出小区的非住户都有登记;主要路段和单元门处都有摄像监控,而且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进行了资料保存。
    物业做到这些,那么就可以认为物业公司没有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做不到上述工作,那么可以视为物业管理工作有瑕疵,物业服务环节中有管理责任和失职行为。但即使物业有管理责任,也不能因此就要求物业承担业主家中被盗的全部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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