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几年,孩子的父亲从未见过孩子,一直由女性抚养,想给孩子改名字,想改母亲的名字,父亲是地方人,一起改名字不方便,可以用文件申请吗,孩子的父亲同意写文件改名。 可以改变吗?

离婚
2020-04-24 06:27: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变更名字的一般程序和办理手续
    (一)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开具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必须要本人去办理,并随带户口本、身份证,印制一个十指的指模,大约需要一个星期左右可取证明。
    (二)准备两张一寸本人近期照片,到当地派出所领取两张《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空白表,并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清楚、正确。
    (三)将《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拿到所在的村委会(乡镇)或居委会(街道)签字盖章,并请村委会(乡镇)或居委会(街道)出具证明。如果是在校生或有单位的,所在学校或单位均要出具证明。
    (四)本人写好一份户籍改名字申请书,并随带上述证明以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需要派出所和县(市、区)公安局(一般均需3人以上)全部签署同意意见后才算办理完毕,然后即可办理新的身份证。
  • 对于你们双方的孩子,无论你们婚姻关系是否存续,都负有抚养的义务。而你们离婚后住在一起,只当非法同居处理。如再有疑问可以与本人联系。
  • 如果是协议离婚,可以凭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生活费,如果是诉讼离婚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有他有能力或他同意才有可能一次性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