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是一个城市账户,我的妻子和孩子都是四个农村账户,现在他们都在村里收土地,请问我的妻子和孩子们是否享有土地征收分配?

2020-04-24 11:2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存续期间发生征收土地的,不属于共同财产。
      土地补偿款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显然获得土地征用补偿款的主体是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作为农村土地实际使用人,当然有获得该款项的权利。
    那么一方在婚前获得承包权证,婚后该土地被征收,所获得补偿款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对此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还未作明确规定。但我们可以通过对土地承包补偿款性质及法律对其他性质相近财产规定的分析,从理论上确定上述款项是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 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 建议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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