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在上海买来一套房,现早已超出五年,归属于首套,自己住的房屋,如今想卖出,需不需要交20%的个人税得得税?

2020-04-24 11:33: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①家庭唯一购房常称首套购房,指市民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无住宅,住房套数特指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不含商业办公等不限购房屋类型。

    ②在对于“首套房”认定比较宽松的银行,市民只要以前申请的房贷已经还清,再贷款就可以算作“首套”。

    ③在稍微严格一些的银行,市民将此前办理的房贷还清,房子没有卖掉,再买房办贷款仍算作“二套”,但如果卖掉了已经还清贷款的房子,再买房办贷款就可以算作“首套”。

    ④在“首套”认定标准严格的银行,只要市民以前办理过住房贷款,无论是否已经还清,也无论此前购买的房子是否已经卖掉,再买房办贷款都要算作“二套”。

    ⑤但也有银行表示,这种有过贷款记录并且已经清贷的市民家庭再度贷款购房,虽然要算作“二套”,但与没有清贷的市民“待遇”仍有差别,虽然首付最少都要四成,但对于已经清贷的市民,再次贷款利率仍可下调,而对于没有清贷的市民,再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
    1.1倍。

    因此,首套房、二套房如何界定,需要看贷款银行的规定。
  • 你好, 140以上的房子,没满2年是全额征收
    5.5%的营业税,满了5年是差额征收
    5.5%的营业税。
  • 如果再次购买房屋只能够全款购买了。因为认定二套房的标准是认房也认贷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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