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状况以下 ,我厂上年因一项应急物资要求开展了公开招标 .2020年在货品工程验收期内的发觉另一方未按合同书承诺规范向己方供货. 且发觉我来司工作员制做的招标文件內容及对货品的实际规范规定数据信息 ,均来自于招标企业所出示的方案设计. 我想问一下这类状况可评定为招标企业和我厂招标文件制片人有串标个人行为吗?

2020-04-24 13:46: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招标书又称招标通告、招标启事、招标广告,它是将招标主要事项和要求公告于世,从而招使众多的投资者前来投标。一般都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开传播媒介发表。在整个招标过程中,它是属于首次使用的公开性文件,也是唯一具有周知性的文件。
    招标书要求在短时间内获得结果,因此,又具有时间的紧迫性。
  • 招标单位要求是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它是招标单位就招标的核心技术部分、投标对象的最佳状况以及招标过程中的一些特殊问题提出自己要求的文件。它比“招标章程”具体,比“招标技术要求”原则,比“招标须知”的范围更窄。
    在具体写作过程中,要注意这四项文件的分工和区别。
  •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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