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在一家旅游公司的车祸中受伤伤,这家旅游公司是由他的单位在上班途中租来的,那里出现了第三方责任人.

2020-04-24 14:44: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根据肇事者和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程度以及各自的交通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力的大小来确定双方的责任程度。  由于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采取了过错责任原则,即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相应的责任。
    因而一般来说,过错越大,责任越重。为充分保障受害人尤其是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的利益,《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还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的无过错责任,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 关于车祸受伤的赔偿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
    其次,可以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侵权方赔偿。
    所以要看对方车辆上的什么险种。
    再次,诉讼费由原告先行垫付,可以在起诉中要求被告承担,胜诉后法院会判决,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   关于旅客是否有权向旅行社要求赔偿的问题,一般来说应从这几个方面来分析:旅客与旅游公司之间存在旅游合同关系,根据旅游合同性质及其相关法律的规定,保障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是旅游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合同法的违约责任在归责原则上实行严格责任原则,若旅客在旅行的过程中由于意外事故而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一般来说,应视为旅行社违反了旅行合同约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应该承担因此给旅客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除非旅游公司能证明该损失是由不可抗力(如泥石流等)、旅客自身疾病的原因、旅客自身的过错、第三人的原因或其他不可归于旅游公司的原因造成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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