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向别人借了2万美元的高利贷,那个人不问我有什么价值,后来他们卖了我的车我能告诉他们诈骗吗?

其它
2020-04-24 15:01: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你好,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本金和合法利息会得到法律支持。
  • 高利贷纠纷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涉及高利贷年利息超过24%的,超过部分的利息可以不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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