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这么一个情况:我2013年1月与前夫协议离婚 结婚期间生有两个儿子 大的2005年生 小的2007年生 我们当时协议书上是一人带一个 我前夫带大的 我带小的 当时离了婚的时候 我带小孩走 我小孩的爷爷 不愿意给 (我机票都订好了 他(爷爷)死活不给小孩的证件)后来我就跟我前夫说 我过两年来带 (期间我也有给生活费 但是好像只给了可能一年 后面因为我母亲生病住院 没什么钱 所以就没打 )后面去年的时候他爸爸住院 说没钱 我又给他打了2000元 (期间我也有经常打电话给小孩的)后来我手上宽裕了点的时候 我给他打电话打不通 然后我就给他发消息 我说我把之前的钱给补上 可是他没回我 后来有一次打电话 我孩子居然给我说 他说 :妈妈你以后不要给我打电话了 我有新妈妈了 当时我以为 这只是我前夫故意让小孩这样说的 再后来我打电话 居然就是空号了 到后来才知道 原来他真的结婚了 然后他爸也死了(孩子的爷爷) 然后现在我现在过来带孩子 他们不让带 他说我这么几年都没管小孩 其实刚开始谈 都还是可以的 他把孩子的证件都给我了 突然今天他又变卦了 他今天发消息给我说 我把他老婆气走了

离婚
2018-09-21 15:4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后可以先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孩子的抚养权或者变更孩子抚养权,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男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规定: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你们只是同居关系,法律上所说的事实婚姻,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就可以了,不用办离婚证,你们那也不叫离婚,只能叫分手。孩子算是非婚子女,也就是俗称的“私生子”。你们要为孩子写下一份协议,孩子由谁抚养,另一方出抚养费。
    然后彼此不再联系,就彻底分开了。不用办离婚,你们也不算离婚。
  • 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