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
交通规则驾驶车辆是《道路
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的基本要求,对于超速驾驶而言,不管超过规定速度多少,都属于故意违章,不存在过失违章的说法。
2、在正常情况下,各交通参与人在主观上都没有主动追求发生事故的故意,对于发生的交通事故,大家都不希望发生,所以在主观上属于过失。
所以,对于超速行驶的驾驶员,虽然属于故意违章,但在主观上不希望或不主动追求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因此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在主观意识上应该是属于过失。
另外,如果是驾驶员是使用超速行驶或其他方式故意发生“交通事故”,则已经是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调整的范围,如果造成他人伤亡的,根据具体情况,驾驶员的行为可能构成
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或其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