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快递公司送到客户快递的门口接受客户寄送一封邮件给客户发送一封快递邮件,通知客户门口发送一封快递邮件给收件人,如果我们找不到付给他快递服务的收据,我们可能会丢失快递。

消费者维权
2020-04-25 10:25: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快递公司赔偿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快递企业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快递企业与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格式合同条款应当做到公平合理、准确全面,并向省级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快递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扣留、倒卖、盗窃快件; 第十八条 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对用户交寄的信件以外的快件,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当场验视内件,当面封装。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只要能证明你当初快递的手镯情况,可主张按原价赔偿。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快递公司如果没有被告知该邮寄品特殊的话,无须承担责任。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