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娶媳妇第一次买的房子,我父母有19万,她父母有15万,她没有公积金,一直是我还钱,她一直没还钱,还2万,现在离婚了家怎么判断? 谢谢你。 麻烦你,律师。

离婚
2020-04-25 10:43: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依照该规定,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用途是用于购买自住房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房屋的,该房屋都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若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
  • 你们是离婚诉讼,案件管辖和房产所在地无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