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外出骑手,去吃饭的时候提前打电话通知菜肴,走了以后还没出来,我就打电话给我们的调查室,然后有个店员打了我一巴掌,然后报警了。 那是有监视的,说公安想怎么做。 我看病了,想赔偿错误的工作费的医疗费等,该怎么办才好。

暴力伤害
2020-04-25 12:5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这种情况要确定医院有过错才可以要求赔偿。比较难认定。
  • 你好,根据伤情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