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七年前用我的账户在银行贷款4万元,至今还没还清,利息也不清楚,银行把我的账户黑了。 我打电话催朋友,他说把那笔钱借给别人,但是现在找不到那个。 为了找到那个拿到钱的人还钱,我当时什么借的都没有剩下。 请告诉我应该怎样把这个情况还给他。 最近我和他通话录音,这是法律依据吗?

2020-04-25 13:37: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把钱借给了别人,到期不还钱,借条有录音也可以打官司。 
    法院自2015年5月1日起实行登记立案,只对证据进行形式上的初步审查,只要符合立案条件,法院都会立案受理的。
    3、转帐凭证和录音,属于证据的一种,虽然不是借款纠纷的直接证据,属于间接证据,依然可以证明借款的发生、发展等过程,可以证明案件的事实,作为证据提起诉讼,是完全可以的。
    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6、《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您好!可以要求对方做个还款计划取得证据。
  • 可以公证这些证据。或与对方协商还款日期,写下书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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