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我父亲的两个兄弟分开时,村里有三个老人负责公平。那时,一个老人在我父亲手里写下了一份土地管理协议。其中一个老人死了,现在我不认为这个协议,两个老人不认识。我现在要怎么办?

2020-04-25 13:45:4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有两种个途径:一是向父亲直接提出分家的想法,属于你们个人名下的地产可以拿回,其他的财产就要靠协商了;另一种办法就是向法院提出诉讼,靠法院来判决。老年人生前未理由合法有效遗嘱,在其去世后,其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先行清偿其生前所负的债务、税费等费用后,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配偶、被继承人的父母、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法定程序分割。
    9、分割原则,适当照顾丧失劳动能力或缺乏经济来源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少分或不分遗产。
    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有权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身份,参与遗产分割。
  • 兄弟分家,怎么写是要看你们的协议是什么,我只说明应该注意几点就行了:
    1、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范畴的。
    2、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侧,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的各自专长。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的效用。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四)、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的姓名;
    (五)、证人姓名;
    (六)、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
    (七)、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这只是个大概,至于具体什么内容需要你们兄弟是怎么协议的。 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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